说是流浪,其实就是沿街乞讨,原世界有这样一句话,钱不是万能的,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。这句话在原世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,在瓦罗兰也丝毫不差。因为走的仓促,在诺克萨斯积攒了两年的积蓄还呆在大树旁边的一个墓碑下面,我还拒绝了临走前爱人对我的帮助,该死的大男子主义。
我的爱人对我说过的,希望我永远也不要回来。
“等着我,总有一天我会踏着七彩祥云回来娶你”,我想说这句话的,但是我说不出来,她在流着泪说这样决绝的话,我回应的唯有沉默。我知道我做不到的,至尊宝的前世是齐天大圣,我的前世。。。其实我的内心默认了的,我只是个小兵,是个听到我是“唯一一个进了军事法庭还能活着走出来的人”都会高兴一个月的废物。说实话,现在听到有人这样议论我,还是有点小激动。
走了多久那,我也不知道,应该有很远吧。一个人如果有了目标的话,就会有了前进的动力,就会一直坚持走下去,这是哪个傻X说的来着。不重要,记住我这句名言,傻X,脚长在我身上,我爱走就走。
行走途中,我遇到过很多人,大多是和我一样的小兵,一边埋怨着操蛋的人生,一边喝着大酒,不时调戏一下路过的清纯小女孩。这时候我都会大喊一声,呔,放开那个女孩,一边拿起随身携带的诺克萨斯军官证,他们大多会识趣的散开。诺克萨斯士兵在外面可是出了名的凶狠。当然也有不知死活的家伙想要亲自验证一下诺克萨斯士兵的实力,哼,我当然不会给他任何靠近我的机会,转头就跑,没办法小女孩,哥哥尽力了,你继续拖延时间,等待下一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傻X吧。
我曾穿越过一大片森林,那里有很多新奇的事物,让我感叹大自然的美妙,有种会分裂的果子,体积小,口感佳,真是适合我这种旅行者(qiong bi)啊,还有种会爆炸的果实,会把人弹出很远却不造成伤害,真是适合我这种旅行者(ruo ji)啊。
当然,森林中的原住民也对我的到来表示十分欢迎,在深夜我孤独一人时,狼群假装和我偶遇,还问我感动不感动?我当然感动了!我感动的都热泪盈眶了,不动我他娘的就死了!还有铺天盖地的小鸟要把我举高高,有成精的石头一边追我,一边还问“我为什么不是猴子啊”这种奇怪的问题,当然,最恐怖的当属蛤蟆精,非要邀请我在他肚中一日游,怎么婉拒都不行,哎。
说起来,在森林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个狮头人身的怪胎。他说他是一个猎人,叫做什么加尔来着,我们就叫他小狮狮吧。第一次遇见他时,我正在烤我的好友——要把我举高高的小鸟。他突然从一旁的草丛跳出给了我一出子。我吓了一跳,大喊何方妖孽!我与他大战了三百回合,最终不敌,被其擒获。
他说我输了,我就是他的猎物,我要听他的话,我被他带到他的家,见到了他的猎物收藏室,有不停吐泡泡的小金鱼,有满屋乱飞的小鸟,有不断分泌的小猫。真是可怕的收藏室,可怕的小狮狮。那一天我被他缠着问了很多问题,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,有很多人吗,他们厉害吗,有我厉害吗……后来我知道,他不会杀我的,他也害怕孤独。
我们成为了好朋友,白天我们一起狩猎,他教授我狩猎技巧,晚上我们一起享受劳动成果,我教他怎样做出更美味的食物,给他讲外面的故事。很多天,我慢慢了解了他,出生就是怪胎,被父母抛弃,被师傅收留,师傅死去,守在这里。很简单的一生,但并不悲惨,这世界上比他悲惨的大有人在,所以诺克萨斯人从来不懂得什么叫怜悯。我们每一天都很快乐,我也很珍惜这种快乐,但我知道,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陪着他,我始终要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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